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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名片】林孔亮,1982年出生,2009年7月参加法院工作,曾担任闽侯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副院长等职务,现任福州中院行政庭庭长。曾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福建青年五四奖章、福建省十佳政法干警、福建省审判业务专家、全省基层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省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初夏的福州,晨光透过榕树的叶隙,在楼厦间织就一片斑驳的光影。5月21日一早,林孔亮提前来到办公室,泡上一壶热茶,便翻开案头的卷宗,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忽然,一阵电话铃声打破了办公室的宁静,听筒里传来激动的声音:“庭长,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安置房已经有着落了,等了这么多年,真的感谢你,我想过来给你送锦旗……” “谢谢,谢谢,你的问题解决了,我就很高兴了,这是我的本职工作,你千万不要大老远跑过来。”婉拒了当事人的好意,林孔亮却笑得压不住嘴角。恍然间,数月前与林某初次见面的场景在眼前闪现——那时窗外下着雨,半米高的卷宗在办公桌上投下沉重的阴影,而这名为房屋拆迁补偿奔走多年的当事人,语气中满是不甘的叹息。 2025年1月,林孔亮接手了一起跨越多年的“马拉松” 案件:当事人林某为取得房屋拆迁的合法补偿,打了几次官司均无解。阅卷后,林孔亮发现这起案件表面是行政纠纷,实则夹杂着家族财产分割、历史政策衔接等多重矛盾,是一个民事行政交叉的疑难复杂案件。 “一个案子一个结,心结都被覆盖在案件底下了,问题出在‘就案办案’的思维定式里。”为了彻底“破局”,林孔亮没有困守于传统办案的程序性审查,而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细致梳理:构建关系图,厘清利益脉络,在尘封的档案中寻觅关键证据,最终捕捉到核心症结——这一起又一起的诉讼,是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现实条件无法满足程序规定的“死循环”。 “法律程序的本意是为了防止法律行为的随意性,它不应成为实质解纷的障碍,要坚决防止程序空转,做到案结事了。” 秉持这一信念,他启动多级联调机制,一边协调行政机关、基层组织与当事人沟通方案,一边以专业视角建议诉讼能力较弱的林某调整诉讼主体,另案起诉。问题解决迎来实质性转机,当胜诉判决书送达时,林某说:“打了这么多回官司,我只是想要一个安稳的家,是你们真正帮我解决了问题。” 这个朴素的诉求,让林孔亮的眼中感觉一丝温热,他深知,法官要解开的,不只是案卷里的“死结”,更有人心深处的“疙瘩”。 《慎子》言,“法者,发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在林孔亮16年的司法生涯里,这句话始终是他丈量法律的标尺。从山区法庭到中院审判席,他始终是一个思考者的形象,总带着一股“钻劲儿”——不仅钻法律条文的“象牙塔”,也钻案件背后的民生肌理,探寻“合乎人心”的问题解决之道,在法理与人心之间寻找最温暖的平衡点。那起备受关注的“天价芹菜案”,正是这种司法理念的生动注脚。作为案件承办人,林孔亮没有简单依据法律条文下判,而是深研立法初衷: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 “当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同频共振,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判决生效后,林孔亮积极推动向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针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缺失问题,向监管部门提出细化规则、多元共治的建议。在他看来,作为一名行政法官,不仅要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必须成为“双向翻译”,既让群众理解政策逻辑,也让行政机关看见民生痛点。 正是这种角色定位,在他来到中院行政庭后梳理历年信访案件时体现得淋漓尽致——每一份卷宗的背后,都藏着等待被看见的人生,他将一份份信访记录和案卷分门别类,用不同的标签标注争议焦点。这些案件将织就他司法生涯里“为民司法”的图景,那是法律最温暖的模样。 当天,办公桌上的电话再次响起,新的卷宗又堆叠成山。林孔亮的目光落在窗外渐暗的天色中——那里有万家灯火,有无数普通人的生活在继续。他知道,当自己手中的法槌落下,不仅要敲响法律的庄重和威严,更要让这份威严化作春风,拂过每一个为生活奔忙的身影。当法理与人心在裁判中找到平衡,当司法的温度渗透进每一个具体的案件,法律便真正长出了温暖的触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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