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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指导令唤醒“缺位”父爱 ——连城县人民法院助力家庭文明建设 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针对父母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以司法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防护网”。 2007年,黄某某与林某某通过网络相识相恋,并于2010年结婚。婚后,俩人育有两子一女,曾是旁人眼中的美满家庭。然而,林某某在生意亏损与交通事故的双重打击下,陷入消极情绪,不仅无心工作,更对家庭责任“选择性遗忘”,夫妻争吵不断。2023年起,黄某某带次子、女儿搬离,婚姻关系降至冰点。 当黄某某第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孩子抚养权时,家庭教育“缺位”的问题彻底暴露。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询问3个孩子的意愿,发现林某某长期对子女生活学习不闻不问,不仅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其在婚姻中的漠视态度更加剧家庭矛盾。 离婚纠纷背后,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迫切需求。为妥善化解矛盾,守护孩子健康成长,承办法官联合林某某居住地村书记、妇联主席组成“温情劝导团”,上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村书记以“共同奋斗的青春”为切入点,唤起林某某对家庭的珍视,直言“家庭是一起打拼的港湾,不能说散就散”;妇联主席从女性视角共情婚姻不易,深刻剖析“父母离婚对孩子成长的创伤,是金钱无法弥补的”;承办法官聚焦法律责任,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从监护职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角度释法说理,明确告知林某某“家庭教育是父母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而非选择题”,并依法向其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令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这场“家门口的法治课”,让林某某深受触动。他当场承诺:“我会积极改变,重新扛起作为父亲的责任。”从消极逃避到主动担当,司法协同社会力量,成功唤醒了“缺位”的父爱,为孩子留住了家庭温暖的希望。 “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基石,法院不仅要审理案件,还要守护未来。”承办法官表示,此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是连城法院探索“司法+社会协同”守护未成年人的生动实践。通过联动村两委、妇联等基层力量,将法律约束与情感劝导结合,既纠正家长“重生育、轻教育”的观念偏差,又以司法强制力保障《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 以法护家,共建文明。让每个少年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让千万个家庭在司法护航中传递温暖,正是连城法院践行家庭文明建设的初心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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