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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张某在经营门窗加工店期间,长期向王某购买不锈钢原材料。2020年9月,双方进行结算,张某尚欠王某不锈钢原材料货款共计3.8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2021年至2023年间,张某分3次仅支付王某货款4000元后便再未还款。今年2月,王某再次向张某催款,张某仍以经济困难为由推脱还款。无奈之下,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货款3.4万元及违约利息1.3万元。 考虑到该案法律关系明确,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从诚信经营与企业长远发展方面对张某进行释法说理。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同意支付王某货款及违约利息合计4.3万元,并当场付清2.3万元。 近日,王某来电表示已收到张某剩余的2万元货款。至此,纠纷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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