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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仙游县检察院对一起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向外汇管理机关制发检察意见,外汇管理机关对涉案人员孙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019年至2021年间,孙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赌场附近,向张某、林某、陈某等人提供港币和人民币兑换服务。 孙某归案后,退缴违法所得。仙游县检察院根据其认罪认罚情况、案件情节等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检察机关认为,孙某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已违反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虽不追究刑事责任,仍需承担行政责任。因此,检察院同步向外汇管理部门制发检察意见,外汇管理机关收到检察意见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孙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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