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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仙游县检察院依法作出司法救助决定书,向方某等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协助追回拖欠工资5.8万余元,解决工人急难愁盼问题。 此前,方某等人在仙游县某鞋面加工厂(工商登记的经营者为赵某)从事针车等工作,约定工资按件计算,方某等人均未与该加工厂签订劳动合同。 2023年11月19日,该加工厂经营者赵某的前夫钱某在微信聊天中确认,尚欠方某等人工资未支付。然而,该加工厂于2023年11月21日注销,且赵某于2023年12月不幸因病去世。方某等人认为其他继承人应承担赵某相应的债务,遂向仙游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该院受理后,迅速启动维权保障机制,多次约谈各方当事人,并开展调查取证。经审查,该院依法向仙游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并将方某等生活困难工人线索移送仙游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经仙游县检察院、法院联合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追回拖欠工资5.8万余元。经进一步审查后,依法向方某等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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