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10-09 15:22:12

黄金跑分洗钱牟利 涉案十二人获刑罚

作者:蓝强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经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金跑分”系列案件,日前,新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12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8年4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3万元至1.2万元不等。

2022年底起,俞某某、郭某某、吴某某等人通过境外软件联系有“洗钱”需求的犯罪团伙,后与邱某某等人组建的“跑分车队”合作,将钱款转入邱某某等人提供的银行卡。

收到钱款后,邱某某等人在省内多地黄金饰品店大量购买黄金及黄金制品,并将购得的黄金及黄金制品低价转卖给廖某某、卢某某等末端利用黄金销赃的人员,换取现金或“泰达币”等虚拟货币。扣除“手续费”后,邱某某等人将剩余现金或“泰达币”交付给俞某某等人指定的人员或虚拟币钱包地址。廖某某、卢某某等人在明知邱某某等人是使用违法资金进行黄金及黄金制品交易的情况下,仍以低价收购并转售至外地,或者从外地以正常市场行情价格购入黄金,再高价出售给邱某某等人,帮助完成销赃。截至案发,廖某某、卢某某等人购入或售出黄金及黄金制品共计4300万余元。俞某某、邱某某、廖某某、卢某某等12人通过该方式完成销赃,并从中非法获利。

2023年5月至2024年7月,公安机关陆续抓获俞某某、邱某某等12名涉案人员。新罗区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先后对涉案12人分别以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及涉嫌的其他罪名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办理中,新罗区检察院协同公安机关研判涉案资金,依法扣押、冻结涉案资金298万余元,扣押黄金及黄金制品等3076余克。同时,督促引导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66.4万元;督促公安机关追回非法交易黄金的回款资金,并建议法院依法予以认定为赃款。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判决没收赃款150.8万余元。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