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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5:10:19

“炒股大师”的引流真相

作者: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徐宇馨 陈静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社交平台上,“炒股大师”频频发布“荐股指南”,动辄数万人次的阅读量搭配精心营造的评论点赞氛围,让不少投资者趋之若鹜。他们不仅主动关注,还在“大师”引导下点击广告链接,不料一步步踏入网络诈骗的陷阱。近日,一起隐藏在“荐股”背后的帮信案件尘埃落定。经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21年3月,陈某等人成立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核心业务却与“教育”“科技”毫无关联。公司招聘了一批无相关财经从业资质的写手,这些写手仅依据股票模拟系统的投资结果,就在陈某公司旗下的社交平台账号发布“荐股”文章。为了提升文章阅读量、营造“专业可信”的假象,陈某还专门安排人员在文章下方发布正面跟评,并动用多个账号进行互动操作,以此吸引更多粉丝关注、完成初步引流。

陈某如此大费周章,绝非单纯为了扩大账号声势。在运营社交账号的同时,他通过在文章中插入广告链接的方式,将积累的粉丝逐步引流至关联的非法网络投资平台——而这些平台,正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狩猎场”。作为“引流推手”,陈某则按引流数量从非法平台处收取费用,形成了一条“荐股吸粉—链接引流—赚取佣金”的灰色链条,其涉案总金额高达500余万元。

“我只是收取广告费并在文章里投放投资平台的网站链接,不知道他们是否违法。”到案后,陈某试图辩解。但鼓楼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通过深入调查发现,陈某公司经营的公众号存在频繁被封停的情况,为维持粉丝流量、避免被平台彻底监管,公司同时运营着大量备用公众号,一旦有账号被封停,立刻有其他账号承接粉丝;且公司明确要求,各公众号之间的互推文章需在24小时内删除,其余“荐股”文章也要在一周内下架,种种操作都在刻意逃避平台监管。

更关键的是,陈某赚取的读者引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所有收款均通过私人账户进行,从未使用对公账户,资金流向异常。此外,多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均指认自己是通过陈某公司的公众号点击链接,才进入非法投资平台受骗。检察官表示,这些证据环环相扣,清晰表明陈某明知非法网络投资平台可能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仍通过投放广告链接引流,为电诈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面对扎实的证据和检察官的释法说理,陈某最终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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