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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14:24:26

竹林“串门”惹祸 情法并用解纷

作者: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郑堃威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清晨的德化县桂阳乡彭坑村,山间竹林青翠欲滴,微风拂过,竹叶沙沙作响。本该让人舒心的竹林,此前却成了村民陈某叶与陈某治两家之间的“堵心事”。近日,在德化县桂阳乡综治中心的牵头调解下,不仅厘清了竹林产权,还解开了两家人心中的疙瘩。

竹林越界起风波

陈某叶与陈某治两家同住彭坑村,多年来一直和睦相处。然而,今年以来,双方却因为一块约10平方米的竹林争执不休。

这片竹林位于陈某治房屋前,产权归属于陈某叶。随着陈某治家的楼房落成,陈某叶因疏于管理,竹子日益茂盛,今年高度渐渐超过了陈某治家的房屋。出于保障视野和采光的考虑,陈某治将过高的竹子砍伐,矛盾由此爆发。

“这小块竹林是我家的,你们家怎么可以不征求我的意见私自砍掉!”陈某叶情绪激动。

“你们家向来对竹子不管不顾,现在竹子已经长得比我家屋子还高了,影响我家房屋的视野和采光。”陈某治也据理力争。

争吵无果后,双方选择报警。4月29日,桂阳乡综治中心接报后,立即启动联动响应机制,由乡派出所、司法所、驻村工作队及村主干组成“高山调解队”,到现场介入调解。但彼时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实地调查找症结

面对僵持不下的局面,调解队全面了解双方诉求,并对陈某治家门口影响采光的竹林进行精准测量,逐一与陈某叶的竹林产权证比对核实,明确权属边界。

实地调查结束后,调解队采取“背靠背”方式,先后5次分别到陈某治、陈某叶家中,耐心倾听双方的委屈和诉求。沟通中,陈某治坚称,竹子的生长严重影响其房屋视野及采光,砍伐是无奈之举;陈某叶则强调,竹林为他本人所有,陈某治无权未经同意擅自砍伐竹子。

通过多轮深入沟通,调解员精准捕捉到双方的核心诉求。陈某治希望解决竹林妨碍视野问题,而陈某叶则更关注自身权益不受侵犯,担心对方借机不断蚕食用地。基于此,调解员确定从平衡双方现实需求与心理预期入手,着手制定清晰的未来使用规划,为后续调解奠定基础。

产权置换化矛盾

充分掌握情况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

调解现场,调解员首先出示勘测结果,明确指出该竹林地为陈某叶所有,陈某治因采光问题砍伐竹子情有可原,但未经沟通擅自砍伐缺乏法律依据。调解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阐释不动产权利人应正确处理通行、通风、采光、排水等关系,倡导互谅互让、团结互助。

“远亲不如近邻,为这件小事伤了和气,影响心情,值不值?孩子们看着长辈互相谩骂,心里能好受吗?”与此同时,调解员引导双方回顾几十年的邻里情谊。一席话触动心弦,双方情绪明显缓和。陈某治承认做法欠妥,表示愿意赔偿,并希望找到长远之策,既不损害邻居利益,又能保障自家采光。

为避免来年再次出现竹子影响采光的情况,调解员趁热打铁,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在乡林业站指导下,双方互换竹林产权归属,即陈某治在自家竹林地划出与门前地块面积相同、位置相近的地块交给陈某叶,而门前影响采光的竹林归陈某治所有,可自行处理。

这一方案既保障了陈某叶的产权权益,又彻底解决陈某治家的采光问题,得到双方一致认可。双方就之前的过激言行互相致歉,解开心中的芥蒂。

随后,在村委会与林业站的指导下,双方共同挑选出满意的置换竹林地块,完成产权置换手续,并正式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这场因竹林“串门”引发的纷争,最终在情与法的交融中化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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