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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经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永定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依法追缴其全部违法所得。 2024年11月,任某通过境外某聊天软件获知通过“跑分洗钱”违法活动可获利,于是利用本人及亲友的身份信息注册多家商户营业执照,申领商户收款码后用于接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资金,牟取非法利益。 2024年11月至今年4月25日期间,任某用自己及亲戚朋友注册的7家茶叶店的商户收款码,共接收并转移不明资金约800万元,并从中获利约20万元。 今年3月,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通过国家反诈平台等途径,查询到任某使用的商户账户关联诈骗案件共计38起,转入任某使用的商户账户中的犯罪资金合计17万余元。5月23日,公安机关依法将任某传唤到案。到案后,任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永定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任某明知他人利用其提供的商户收款码接收违法犯罪所得资金,仍帮忙收款、转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任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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