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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2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我省三地、三项目入选。 据悉,2023年5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了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根据有关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为基层减负的原则,通过自愿申报、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程序,经报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决定对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在72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中,我省三明市、石狮市、上杭县入选;33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中,我省“福州市:创新公安执法办案管理‘四机制’”“厦门市:构建跨部门法治化智能化精准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机制”“顺昌县:法治护航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入选。 据介绍,自2019年起,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每两年一批,梯次推进、辐射带动,树立一批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典范标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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