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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09:31:45

福州中院以“法官+特邀调解员”模式成功化解一起纠纷

作者: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黄金凤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双方共情促和谐

——福州中院以“法官+特邀调解员”模式成功化解一起纠纷

“真没想到不用开庭,纠纷就顺利解决了。”近日,签署调解协议后,某农业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难掩激动,“调解员和法官既专业又贴心,让我们感受到了大陆司法的温度。”事后,他还特地给福州中院寄送了一封感谢信,字里行间满是认可。

这起纠纷的圆满化解,得益于福州中院与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中心的联动。双方充分发挥协作优势,将先行调解机制前置,高效介入台湾地区居民罗某创办的某农业科技公司,与本地某信息公司的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争议,最终推动矛盾顺利解决,既稳稳守住了台胞的合法权益,也为两岸企业后续合作注入了坚实的法治信心。

某农业科技公司于2024年6月与某信息公司签订《软件委托开发合同》,约定其为某信息公司开发一套海洋养殖全产业链数字信息平台软件,合同约定总金额117万元,采用分阶段开发、按进度付款模式。项目推进中,双方因功能需求调整、开发周期延长及中期款项支付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无果后,某农业科技公司向福州中院提起了诉讼,在审理过程中某信息公司提起了反诉。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法官了解情况后,积极运用“法官+特邀调解员”联动调解机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利用先行调解的工作机制,将该起案件通过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中心委托具有知识产权行业背景的台胞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围绕合同条款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释明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再由中心委托在榕台胞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台胞调解员林先生以同胞视角,耐心沟通,共情罗某在大陆经营的顾虑。考虑到软件开发合同“周期跨度长、需求常动态调整”的行业特性,调解员结合双方核心诉求,量身定制了一套“按实付款、交付软件、返还设备、售后服务”的解决方案:某信息公司根据已完成的开发成果据实支付费用,某农业科技公司在收款后,需同步交付软件并完成部署调试,同时返还前期借用的服务器设备;后续若某信息公司有功能迭代需求,某农业科技公司也需提供必要技术协助。

经过三次面对面调解,台胞调解员林先生一次次梳理分歧、平衡利益,终于慢慢弥合了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两家企业握手言和,当场签署调解协议,纠纷在法院审理程序正式启动前,便以高效的方式圆满化解。

此次调解不仅为双方节省了时间成本,更体现了大陆对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

近年来,为精准回应在榕台胞台企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需求,福州知识产权法庭牵头鼓楼法院,与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中心,创新设立“福州涉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马尾法院联合罗源法院在台资企业聚集的福州台商投资区设立“福州涉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罗源分中心”,构建起“中心辐射、分点支撑”的立体化保护格局。中心通过特邀调解模式,让在榕台胞参与司法调解、共同普法,不但助力纠纷多元化解,同时让台湾同胞亲身参与到大陆的司法实践中来,增进了解,凝聚共识,为两岸融合发展注入了新的法治内涵,让法治成为连接两岸同胞心灵的坚实纽带,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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