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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5:30:42

缓刑期内售假药 逐利违法判实刑

作者: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铭 林怡佳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在减肥热度居高不下的市场环境中,一些商家瞄准这一需求,为牟取利益,罔顾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销售国家明令禁止添加药品成分的减肥产品,最终只能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

2024年5月,李某因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在此之前,李某曾通过网络售卖减肥产品,在从顾客处得知其销售的减肥产品中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后,便暂停销售减肥产品。

然而几个月后,手头拮据的李某在明知销售的减肥产品中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被利益冲昏头脑,将三盒减肥药以每盒880元的价格出售给魏某,销售金额共计2640元,获利600元。2024年12月9日,李某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撤销刑事判决书中关于李某宣告缓刑8个月的执行部分。李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与原犯偷越国境罪所判处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实行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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