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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永泰法院联合县人社局、永泰县企联会共同举办永泰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培训班。 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为实现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培训班邀请福州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李仁涓以“企业用工风险分析与防控”为主题,围绕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超龄劳动者法律关系认定等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劳动仲裁案件集中反映的企业劳动用工共性问题,对企业如何防控劳动用工风险提出实务建议,实现企业风险防控关口前移。 永泰县域内建筑企业、建筑工地、建筑业从业者众多。永泰法院民事审判庭五级法官助理林韫棠结合县情实际,围绕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及最高法同步发布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深入解读承包人和被挂靠人的用工主体责任、关联企业混同用工、未签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等法条新规定,以“一法条一案例一警示”的形式,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适用相关规定,规范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县域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此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是“法院+人社+企联会”跨部门协同的实践探索,充分发挥县法院、县人社局、县企联三方在法律审判、政策监管和企业服务各方优势,帮助企业了解更多的法规政策,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促进企业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下一步,永泰法院将继续推动司法与企业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以司法之力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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