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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5:03:04

逾期还款陷两难 法官调解促执结

作者:记者 吴予曈 通讯员 张权 曹春艳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冯某和吴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6年1月向某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额度为30000元的普惠金融贷记卡,明确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夫妻二人共透支29651.1元用于日常生活支出。还款期限届满后,因未及时偿还借款,产生利息及违约金合计49230.45元,银行多次催收无果,遂向宁化县翠江镇客家人社工服务中心申请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冯某夫妇每月28日前偿还1000元。在偿还8000元后,二人再次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于是,银行向宁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冻结,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查,未发现二人名下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告知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可能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

被执行人在电话中向法官倾诉,不是有意拖欠,而是“上有老,下有小”,确实举步维艰,当初也是因为生活困难才想着向银行借款来缓解生活压力,这几年产生的利息及违约金,更是雪上加霜,希望法官帮忙向银行协调,减免相应利息及违约金,他们也会尽力去筹钱偿还本金。

执行法官了解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轮沟通协商,最终双方作出让步,银行同意减免违约金及部分利息。数日后,冯某夫妇通过多方筹措,将本金和部分利息共计31194.14元一次性支付给银行。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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