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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邱某林、赵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漳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0年至2021年期间,邱某林被朋友拉入一个以“发布小游戏链接、完成注册刷广告赚收益”为名的QQ群。在此期间,邱某林发现群内有一份含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文件,下载后转至另一个QQ群,供群成员免费下载。同在该群的赵某,为推广小游戏链接赚分红,下载了邱某林上传的信息文件,又分享至自己创建的项目群,供群成员免费使用。后邱某林、赵某被漳平警方抓获。 2024年4月,漳平市公安局将此案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邱某林、赵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提供包含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数量高达129177条,被下载至少100次,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邱某林、赵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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