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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以来,永安市检察院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履职全程,通过发出精准检察建议、构建协同共治格局、创新生态修复机制,致力于筑牢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屏障。 今年以来,永安市检察院就办案中发现的森林资源管护中存在的问题和治理短板,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切实保护生态资源。 同时,永安市检察院畅通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衔接渠道,深化“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案件会商研判,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 此外,永安市检察院综合运用“认罪认罚+生态修复”“公证+检察”“检察+碳汇”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补植复绿、认缴林业碳汇等恢复性举措,追偿生态治理和修复费51.3万元,恢复受损生态环境,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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