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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4:48:30

诉讼护公益 闽人有智慧——回访福建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之首创行政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办案机制

作者:本报记者 陈钦祥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冬日午后,走进福州新区(长乐区)古槐镇感恩村,蜿蜒的崔塘溪穿村而过,溪水清澈灵动,与错落有致的民居勾勒出一幅充满和谐与生机的乡村新画卷。“以前溪边全是垃圾,夏天臭得不敢开窗。现在好了,水清了、地净了,傍晚还能来散步……”当地村民颇为感慨。

崔塘溪的蜕变,缘于2017年的那场“垃圾攻坚战”。这是我省检察机关在全国首创行政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办案机制的起点,也是这一机制从基层创新到全国示范的法治实践之路。

2017年首场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供图)

当年,感恩村一座2米多高、占地3亩的露天垃圾山让村民头疼不已,检察机关依法向镇政府发出清理垃圾的检察建议。可看似容易解决的垃圾处理问题,却因“多头治理”陷入僵局。

问题如何解?省检察院指导福州市检察院、长乐区检察院借鉴“枫桥经验”,组织区行政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召开诉前圆桌会议,群策群力、共商解决问题方案。会后,各家合力仅用17天就清理了长期违法堆放的4500吨垃圾。

这项全国首创的行政公益诉讼圆桌会议机制,把该管的、能管的都拉到一张桌子上,让责任“浮出水面”,让办法“落地生根”。

作为全国探索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的第一案,该案被写入最高检2019年度工作报告。2022年,我省检察机关首创行政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办案机制,入选福建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

“入选‘十大法治事件’后,我们以此为新起点,在守护海洋、湿地保护、校园周边安全整治等方面持续亮剑为民,交出了一张张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亮眼‘成绩单’。”长乐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程高捷表示,圆桌会议机制的形成,是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一体化探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具体举措的集中体现,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破解公益保护“多头治理”难题的“福建方案”。

如今,圆桌会议成果已上升为工作机制。2023年8月,省检察院审议通过《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办案机制的规定》,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促进一系列公益受损问题妥善解决。

由“圆桌会议”打开口子,福建检察公益诉讼协同网络越织越密,让共护公益、共促治理融入日常。从构建“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平台,到建立文物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再到闽粤赣“三省五市”交界检察机关携手推动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我省检察机关构建起公益大保护格局,实现行政执法、社会保护与检察力量深度协同,持续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形成特色经验”,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路径在福建愈发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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