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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09:27:15

福州两级法院回应司法需求护航建筑行业发展

作者: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高巧燕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法治观察“点”石成金

——福州两级法院回应司法需求护航建筑行业发展

一枚项目部印章,可能潜藏数百万元法律风险;一场财政评审久拖不决,或许会拖垮一家优质企业;一次实际施工人身份认定,往往牵扯多方利益纠葛……如今,这些建筑行业的“堵点”“难点”,正通过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营商环境法治观察点,获得系统化治理的司法方案。

为升级打造惠企安商行动2.0版本,今年5月,福州中院依托市人大代表行业联络站,在全市首批设立8个营商环境法治观察点,集成企业需求收集、司法政策宣传、意见建议反馈等功能,成为感知企业法治需求、破解经营难题的“前哨站”。

法治观察点设立以来,福州两级法院已收集建筑行业意见建议56条,帮助解决42条,司法赋能行业治理的实践正走向深入。

推进财政评审

“工程干完了,但因送审资料欠缺内容,财政评审迟迟无法出具结果,工程款一拖就是几年,中小企业实在耗不起。”10月29日,福州中院与市财政局共同走进建筑行业联络站营商环境法治观察点,人大代表、企业家争相吐露心声,市人大代表穆秀鳌首先道出建筑企业的共同困境。

“土方工程中,施工方提交了相应视频、有监理方签字确认的运输单等一系列证据,都可以证明土方工程已经完工,若因缺乏某项数据认定就把工程量暂定为0,对施工方不公平。”卓锋代表则以亲身经历补充。其他代表与企业家也指出包括“设计变更因签证材料缺失无法核定”等财政评审中的实际问题。

相关负责人边听边记、现场办公,共同研究解决方案。这是福州中院举办“民营企业家日活动”的缩影,也是福州中院依托亲清法企会商厅、营商环境法治观察点,面对面倾听企业家诉求、精准破解行业难点堵点的生动实践。

“我们已经建立财政评审标准化的材料清单和明确的时限要求、退件标准和流程,大大缩短财政审核周期。”福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现场回应,“对市属项目,我们实行‘容缺性’收件。对一些制度性问题,比如现有政策文件规定的必需材料、设计变更流程繁琐等问题,我们会逐级沟通反馈。”

福州中院民二庭庭长雷晓琴也明确:“对于合同有约定财审的项目,法院会主动与财审中心对接,就财审流程、财审与法院审理的衔接、审核标准等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共同推动财审进程,解决工程款久拖不决问题。”

当前,福州中院与市财政局已就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并交换意见,下一步将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信息共享防范风险、联席会议研判问题,逐步打破建筑行业财政评审僵局,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

规范表见代理

“项目部印章管理失控,让我们付出了沉重代价。”今年6月,在营商环境法治观察点座谈会上,某特级资质建筑企业负责人痛陈遭遇。原来,该项目一名离职现场负责人未交还印章,仍以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购销合同。

福州中院通过观察点调研发现,建筑行业表见代理乱象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印章管理失控,涉及印章问题的纠纷占比超三分之一,项目部章、技术章等混用,给司法界定带来困难;二是授权界限模糊,项目经理等人员权限不清,越权签约现象频发。

为厘清规则,福州中院以典型案例树标立规。

在某建筑公司与方某的分包合同纠纷中,项目经理陈某签字的合同未盖公司印章,方某以“构成表见代理”为由起诉要求建筑公司付款。今年3月,福州中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未出示授权材料,项目经理的内部管理权并不等同于对外签约权,且方某未核实授权就签约,自身存在疏忽。福州中院最终认定陈某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案涉合同对建筑公司无约束力。

福州中院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发改分析通报以及条线会议上进一步细化裁判规则,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

随着一批批典型案例发布和宣传,裁判规则逐步转化为行业自觉。一家大型建筑企业法务总监表示:“法院的裁判规则让我们明确了管理重点,我们重新修订了印章管理办法,明确出具授权内容,严格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

省人大代表郑时奋也点赞道:“福州中院在表见代理案件中进一步细化‘权利外观审查+当事人善意审查’双线标准,既保障合理权益,又防止权利滥用,裁判规则更加明确,也让企业更加有预期。”

司法指引还推动了行业自治。福州市建筑协会与法院经过沟通发布自治指南,规范项目部设立、印章使用等环节。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建筑行业表见代理纠纷同比下降20%,上诉率减少34.8%,司法裁判正持续转化为行业治理效能。

创新解纷机制

“企有所呼,我必有应。”福州中院以惠企安商2.0版行动为牵引,推动司法、政府、市场同向发力。各基层法院依托观察点反馈的需求,创新出一批各具特色的建筑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多元解纷格局。

台江法院与市建筑协会携手构建的“法筑联调共筑共享平台”颇具代表性。该平台创新建立纠纷评议说理机制,在纠纷先行调解、判后释法说理、信访矛盾化解等环节,引入建筑行业咨询专家组评议,使建筑领域案件在依法办理的前提下汇聚群众意见、集聚专业合力。

不久前,台江法院利用这一平台,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近3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涉案小微企业挽回近2000万元损失。

长乐法院则在全省范围率先探索“技术调查官+”机制。在一起标的额达259万余元的土石方工程合同纠纷中,A公司主张B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扬尘治理工作,应当对工程结算价格予以相应扣减;B公司则向长乐法院申请对此进行司法鉴定。

今年5月,在正式启动鉴定之前,经办法官邀请某建筑工程领域专家作为“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技术调查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陪同经办法官现场勘查,询问双方当事人、现场工人等,了解建设现场实际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施工情况等,技术调查官分析了该案防尘措施费占比,为法官提供了专业参考。最终,B公司也同意按照结算价的一定比例予以扣减,撤回鉴定申请,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降低维权成本。

从前端诉求收集到后端机制创新,从个案化解到规则确立,法治观察点正成为司法赋能行业治理的“枢纽”。今年以来,福州两级法院建筑合同纠纷的平均审理天数、上诉率、发改率均显著优化。这个看似细微的创新载体,正成为司法与市场对话的重要桥梁。下一步,福州中院将继续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创新工作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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