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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拘传措施,促成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林某因经营餐厅需要,向谢某租赁位于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的一处房屋,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因经营不善,林某未能按约交纳房租,遂向谢某出具一份欠条,承诺于2023年9月还清所欠房屋租金。约定期限已至,林某未按承诺履行还款义务,谢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林某需偿还谢某租金22170元。然而,林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依法向林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林某仍未履行。今年11月13日,沙县法院将林某拘传至法院。法官向林某耐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严肃教育。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林某认识到错误,表示愿意与谢某协商解决纠纷。 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谢某与林某达成和解协议:林某当场向谢某支付租金7170元,并承诺剩余15000元欠款每月偿还1250元,直至全部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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