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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9:30:09

大田县检察院:司法护绿守安澜

作者: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乐小妹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以前村里养猪场的污水直接排进河里,夏天臭气熏天,河水又黑又浑。现在养猪场拆了,空气清新了,河水也慢慢变清了!”站在文江溪畔,沿岸村民老林感慨道。这背后,是大田县检察院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

2024年以来,大田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定位,以生态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为抓手,依托“人大+检察”“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将刑事打击、流域治理、全民共治深度融合,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以法治守护文江溪生态环境,筑牢流域安全屏障。

锚定刑事检察主业

“生态红线不可逾越,破坏环境必须严惩!”大田县检察院始终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作为首要任务,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核心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从严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024年以来,该院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件1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4件59人,提起公诉27件36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2人,以精准司法打击筑牢生态保护“第一道防线”。

今年6月,在办理文江溪流域福建省某矿业有限公司、许某污染环境案中,大田县检察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封堵、回抽、清理废水等补救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损害。同时,该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全方面听取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及行政机关的意见建议,确保法律适用上得到妥善处理,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大田县检察院坚持“办一案、治一域”,针对滥伐林木案件中发现的林场监管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在办理陈某非法采矿案中,该院聚焦关闭废弃煤矿被盗采导致国家矿产资源流失问题,与大田法院向属地政府制发“联合建议书”1份,以“司法+检察”力量推动源头治理。

靶向攻坚流域治理

文江溪是大田县“母亲河”,其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事关民生福祉。2024年3月,大田县检察院紧跟县委、县政府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步伐,出台《大田县检察院关于开展“文江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九条措施》,成立文江溪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开展专项活动,推动治理走深走实。

针对文江镇某采石场存在的违法占地、交通安全隐患、扬尘污染、偷漏税款等问题,2024年7月,大田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厘清权责边界、梳理问题线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5份。经过该院专项“回头看”跟踪整改成效,目前该采石场违规搭建的破碎加工设施已被全部拆除,漏缴税款被全额追缴,实现“问题发现—整改落实—效果评估”闭环管理。

个案整改的闭环管理,只是文江溪流域治理的“点”上突破。为构建“面”上协同的治理体系,大田县检察院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探索“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新模式,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多次深入太华、建设、广平等文江溪流域沿岸乡镇,查看农业面源污染、工业生态环境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问题,调查收集问题线索,并通过磋商会议、听证会等方式,全面听取县、乡人大代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2024年9月,在向县人大作检察建议专题报告时,该院专项汇报文江溪流域生态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让专业监督与民意监督同频共振,为流域治理注入更广泛动能。

践行生态治理理念

6月5日,大田县检察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在文江镇开展以“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围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场群众讲解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并结合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群众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法律责任与生态损害,用生动鲜活的案例提醒群众自觉履行生态保护义务、遵守法律底线。

“以前觉得污染环境是别人的事,现在才知道每个人都有责任。”听完检察干警的解释,村民老王恍然大悟。

生态保护不仅要靠司法“硬约束”,更需全民参与的“软氛围”。大田县检察院以植树节、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重要节点为契机,联合县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通过摆摊设点、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20多次,发放资料300多份,让生态保护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同时,大田县检察院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推动恢复性生态司法与林业碳汇工作机制有效衔接。2024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林业碳汇赔偿刑事案件5件,引导违法行为人购买林业碳汇6万余元,以“碳汇代偿”助力生态功能修复;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案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提起诉讼案件3件,依法诉请违法行为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等相关费用,筑牢生态公益保护法治屏障。

针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生态违法犯罪案件,大田县检察院加强与法院、案发地乡镇政府协作,将庭审现场设在案发地村镇,组织周边村民旁听,以“看得见的司法”强化警示教育,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与法治观念,凝聚全民守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生态保护非一日之功,司法护航需久久为功。大田县检察院将始终坚守生态保护初心,不断深化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司法助推作用,用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道生态环境,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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