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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龙岩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在检察“大管理”格局中的枢纽作用,立足监督,以宏观、中观、微观“三个管理”贯通发力,构建全链条、立体化管理网络,助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宏观维度:强化业务管理 围绕“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核心命题,今年6月,龙岩市检察机关出台15条高水平管理举措,推动基层检察院同步细化配套方案,快速构建上下联动的检察“大管理”格局,为业务管理工作划定清晰方向。 在此基础上,案管部门聚焦重点办案领域、关键案件类型及重要业务态势,深化办案质效分析研判,精准排查检察业务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建立“发现问题—提出措施—整改落实—督促反馈”闭环机制,让分析研判不再止步于“发现问题”,还能推动“解决问题”,提升研判工作实效。 此外,龙岩市检察机关持续拧紧数据质量“安全阀”。通过落实龙岩市检察院双月检查、基层检察院单月自查、业务条线每月核对的三级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今年以来,龙岩市检察院已开展专项核查5次,整改问题400余处,为高质量业务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保障。 中观维度:强化案件管理 从中观维度发力,龙岩市检察机关以规范流程、动态监管为抓手,推动案件管理向“全过程”覆盖,确保办案各环节不缺位、不脱节。今年以来,龙岩市检察院、长汀县检察院精准发力,分别出台刑事案件分配办法、受案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案件分流机制,提高案件受理流转效率。 同时,案管部门推动监控工作从“纠错式”向“预警式”转型,形成分层分类、精准有效的监管体系:龙岩市检察院定期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流程监控,强化动态监管提醒;漳平市检察院、上杭县检察院针对性出台取保候审案件办案时长监管办法,实行分类分层时长设定与三色预警;新罗区检察院建立“周提醒、月警示、季通报”递进式监管模式。多举措并行下,全市累计发出口头或书面流程监控意见696件,有效防范办案程序风险。 为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案管部门还探索数据、程序、实体融合监管模式。针对数据核查、案件评查等工作中发现的程序不规范问题,龙岩市检察院精准下发提示函3份,提示基层院开展个案监控的同时对类案督促提醒。 微观维度:强化质量管理 聚焦办案“高质效”核心目标,龙岩市检察机关细化案件质量管理举措,严把案件质量“出口关”。今年8月,龙岩市检察院制定案件检查评查实施细则,明确程序标准、案件类型及重点内容,为基层院开展工作提供清晰指引。 为推进案件质量检查,龙岩市检察院统筹制定检查表格模板、下发工作提示,漳平市检察院、上杭县检察院出台工作措施,推动“每案必检”落地。同时,构建“重点+专项+随机”评查体系,创新采用集中评查、交叉评查、提级评查等多元化模式,提升评查工作的专业性与公正性。 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评查案件1378件,认定优质案件2件、瑕疵案件2件。在评查结果运用上,案管部门探索“评查+通报+讲评”模式,通过问题通报、讲评,倒逼整改,推动事后监督向前端延伸,以精细化管理提升办案质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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