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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5:28:25

福清市检察院以法之力守护群众“微幸福”

作者:郭莹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民生无小事,检察护民安。今年以来,福清市检察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个案办理与系统治理深度融合,用精准履职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守护群众“微幸福”。

“这家店的食物不像探店达人视频里说的那么好吃,价格也比他说的贵不少……”该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一些“探店达人”在发布餐饮推广视频时违规附加购物链接,却未依法标注“广告”标识,容易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判断,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针对该问题,福清市检察院通过线上审查短视频内容、线下走访餐饮商家和消费者等方式,全面核查违法线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相关部门累计检查网络餐饮服务商家800余家次,对19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商家依法立案查处,有效遏制短视频探店推广中的违法乱象,推动互联网广告秩序进一步规范,维护消费者权益。

除了网络空间的消费陷阱,群众日常出行的道路安全也暗藏隐患。此前,检察官在接到群众反映后进行实地走访,发现辖区部分道路减速带破损脱落、固定钢钉裸露、路面坑洼不平,相关问题多集中于居民区、菜市场等人车密集区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福清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管理、维护职责。相关单位迅速组织整改,及时修复破损设施、整治路面隐患,并加强日常巡查维护,消除道路安全风险。

相较于道路设施等“看得见”的风险,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更具隐蔽性。福清市检察院在办理何某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时,发现何某曾因该案被行政拘留并没收违法所得,敏锐察觉其可能存在出售盗摄软件牟利的漏罪行为。为彻查案件、深挖漏罪,该院采用“书面通知+动态督促”双轨引导机制,精准识别“多行为多罪名”的情形,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该院主动靠前,明确取证指引,提升侦查效率,筑牢证据防线。最终,何某因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在依法从严打击犯罪的同时,该院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释法说理促使何某悔过自新,足额退出2万余元违法所得。

从规范网络消费秩序,到守护群众脚下安全,再到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线,福清市检察院以扎实的履职,将法律监督延伸至民生的细微之处,用法治温度化解民生痛点,为群众生活增添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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