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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出租车致人重伤的赔偿案件,为受害人足额追回赔偿金。 今年10月,出租车驾驶员顾某甲在行驶过程中撞伤行人刘某,导致刘某构成一级伤残。三元法院经审理查明,保险公司已在保险范围内足额赔付,遂依法判决驾驶员顾某甲、雇佣车主顾某乙共同承担剩余78万余元赔偿责任,涉案出租车挂靠的三明某运输公司对该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对顾某甲、顾某乙、三明某运输公司启动财产查控,发现顾某甲与顾某乙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为保障受害人及时获得治疗和生活费用,法院依法足额扣划三明某运输公司账户内相应款项,并第一时间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刘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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