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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期,利用购物卡实施洗钱及诈骗的犯罪活动屡有发生。诈骗分子常以各种话术诱骗被害人购买购物卡,获取卡号与密码后,迅速转移卡内资金,以此骗取财物并完成洗钱流程。近日,仙游县检察院就审理了这样的一起案件。 今年5月,一名受害人因遭受电信网络诈骗而自杀身亡,其受电诈分子引诱购买大量某超市的购物卡,并将卡号和密码发送给电诈分子。电诈分子拿到卡号和密码后,立即将购物卡在“纸飞机”软件聊天群内进行售卖,部分购物卡由刘某收购再转卖。 刘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纸飞机”群内所售购物卡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大量收购,并通过网络渠道转卖。经核实,其收购转卖的购物卡中,有六万余元系电信诈骗被害人被骗财物。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被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检察官提醒: 切勿轻信他人诱导而购买、转让购物卡,警惕任何索要卡号、密码的行为,谨防卷入洗钱陷阱,切实守护好个人的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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