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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经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赖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25年9月29日凌晨4时许,赖某醉酒后在永定某小区寻衅滋事,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民警辅警接指挥中心派警后前往处警。到达现场后,赖某拒绝配合民警执法,不仅辱骂民警辅警,还咬伤辅警右大臂。在凤城派出所办案区接受人身安全检查时,赖某又挥拳打伤两名民警辅警胸部;约束醒酒期间,其还用鞋子投掷看管辅警,并踢坏办案区椅子。 该案被移送永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赖某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其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执法的行为,不仅严重威胁执法民警的人身安全,更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公然挑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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