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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连日来,清流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会同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猎捕、出售、寄递、运输、食用、利用野生动植物的“网盾行动”。 行动期间,相关部门依法协作,成功救助并放生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8只,并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形成有力震慑。 下一步,清流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支持和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同时强化法治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生态保护和守法意识,共同维护生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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