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近日,经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丰因犯诈骗罪被永定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5年6月5日,李某丰到永定区凤城街道某大药房购药时,与员工廖某某闲聊,谎称有装修需求,询问是否认识装修师傅。因廖某某的丈夫阙某某系装修师傅,廖某某遂将丈夫微信推送给李某丰。 随后,李某丰伪装成公司项目高管,向阙某某虚构永定城区一处300平方米办公室装修项目,称可将工程承包给阙某某,但要求其提前支付返点。 阙某某信以为真,未核实项目真实性,便于2025年6月7日晚向李某丰账户支付1.18万元作为工程返点费用及押金,双方约定次日签订装修承包合同。 收款后,李某丰立即将阙某某微信拉黑,并潜逃至外地,所骗款项用于个人日常开销。2025年6月8日,阙某某报案,李某丰之后落入法网。 永定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李某丰虚构装修工程噱头,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