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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在宁化县人民法院执行窗口,一对夫妻拿出一叠现金交给执行干警,替儿子缴纳罚金。 此前,林某因犯制造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决生效后,林某未履行罚金缴纳义务,案件移送执行后,林某仅缴纳罚金9000元。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委托被执行人所在服刑监狱,向林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及时履行义务,但林某表示名下无任何财产,且因其在服刑无力履行。 随后,执行干警到林某居住的村落展开调查。在村委会的协助下,执行干警联系上林某父母,并耐心释法说理,告知主动履行罚金能体现林某的悔改诚意以及拒不履行缴纳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林某父母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一次性缴纳剩余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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