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良商贩以白糖兑水制造假蜂蜜 上杭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 本报讯 近日,上杭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被告人兰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 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间,被告人兰某在未取得药品生产、销售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在家中将白糖兑水熬制成类似蜂蜜的物质,加入党参、当归等材料浸泡后分装,贴上标注“治疗各种疾病”的“蜂蜜妙用”标签,在乡镇圩天市场以每瓶30至60元的价格售卖,累计销售额3600元。 2024年8月6日,兰某在某乡镇圩场售卖时被当场查获,经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涉案药品为假药。案发后,兰某退出违法所得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兰某为谋取私利,在无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综合量刑情节,依法对兰某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药品生产、销售有着严格的资质要求和标准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未经许可生产售卖药品,更不能以“偏方”“特效药”为噱头误导消费者。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如发现疑似假药线索,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药品安全。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