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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之有据 “宽”之有度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提升社矫检察监督质效 “社区矫正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绝非‘宽纵’或‘轻罚’。”近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社矫局联合召开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鼓楼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林曦在会上发表检察意见时表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将持续强化监督力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公里”,关乎司法公正的最终实现。社区矫正作为“高墙外”的刑罚执行方式,尤其需要准确把握“严”与“宽”的辩证关系。鼓楼区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始终坚持“严”之有据、“宽”之有度,切实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公民权利、守护司法公正。 严管不是苛责,而是守护公正的底线。这一点,社矫对象张某有着深刻的体会。2025年12月,在收监执行现场,张某满脸懊悔地说:“我十分后悔没有遵守相关规定,最终导致了被收监的后果。” 原来,张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屡次违反监管规定,经区社矫局多次警告后仍拒不改正。鼓楼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在日常社矫巡回检察中发现该线索后,立即开展深入调查核实,通过查阅监管台账、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发现张某还存在伪造公司印章的违法行为。 对此,该院依法向区社矫局提出检察意见,建议撤销张某的缓刑、收监执行。区社矫局采纳该建议后,及时向法院提交撤销缓刑建议书,最终法院裁定撤销张某缓刑,对其执行原判刑罚,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这只是鼓楼区检察院依法从严监督的一个缩影。该院以精细化、社会化、人性化为导向,多措并举推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走深走实。2025年以来,该院一方面加强沟通协作,持续与区社矫局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席会议、警示教育等工作机制,共同召开社区矫正季度联席会40场次,全面掌握辖区各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社区矫正对象调查核实、矫正方案落实、教育考核等重点问题提出检察监督意见25件次,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另一方面,该院构建“日常检察监督+巡回检察+专项检察”监督模式,依法开展执法检察59次,发出书面纠正意见14件;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社矫对象评分情况进行精准分析,针对性提出矫正课程优化建议。同时,对社区矫正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抗拒改造、社会危险性较大的对象,依法建议给予警告2人、收监执行1人,坚决维护刑事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法律不仅是惩恶之利剑,也应成为扬善的明灯。鼓楼区检察院在依法监督的同时,注重以司法温情唤醒良知,助力社矫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2025年9月,一篇题为《重大立功,王某获减刑!》的报道被人民日报、中新社等媒体以及最高检争相转发,单篇阅读量均突破10万,背后正是鼓楼区检察院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助力社矫对象回归社会的生动实践。 据悉,社矫对象王某在矫正期间,救下一名水中遇险的老人后默默离开,后被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发现这一线索后,市、区两级检察院迅速联动开展调查核实,确认王某的行为符合减刑法定条件。 通过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程序,福州市检察院依法提出减刑检察意见,最终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王某予以减刑。该案先后入选国家级案例库和福建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在监督中,检察官发现多名社矫对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经核实后,该院依法向社矫局制发给予表扬的检察建议,有效激发社矫对象的改造积极性。针对部分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常外出的实际需求,鼓楼区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模型精准筛选对象,推动社矫局简化外出审批流程,并通过“听证+实地核查”机制平衡监管需要与权益保障,实现“守法经营”与“安心矫正”两不误。 下一步,鼓楼区检察院将持续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抓手,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强化检察监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筑牢社区矫正安全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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