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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清流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2023年10月,陈某驾驶四轮低速电动车在行驶途中,与对向夏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夏某受伤并构成十级伤残。2025年5月,清流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向夏某支付赔偿金共计10.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付款义务,夏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对陈某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并依法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经深入走访了解,法官发现陈某年事已高,经济来源有限,生活确实困难,确无能力一次性清偿全部赔偿款,并非恶意逃避债务。 面对“执行不能”的困境,执行法官并未简单止步于程序完结,而是多次与陈某沟通联系,既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也耐心听取其实际困难,鼓励其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持续跟进与耐心疏导,陈某最终筹集到6万元,并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 执行法官随即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陈某当场将6万元现金交付给夏某。夏某被陈某积极履行的诚意打动,自愿放弃2万元赔偿款,并就剩余款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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