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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4:52:53

12名农民工的新年礼物

作者: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郑世杰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谢谢法官,这笔工资太及时了,终于能安心过年了。”春节前夕,永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内暖意融融,来自江苏的12名农民工代表接过执行款,脸上洋溢着久违的笑容。相关欠薪执行案,在永安法院执行法官与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法官的多日跨域协作与多方协调下,终于圆满落幕。

12名农民工受江苏省某劳务公司雇佣,赴永安参与大棚建设项目。数月来,他们顶烈日、冒风雨,用汗水浇筑起一座座标准化大棚,满心期盼用劳动报酬支撑家庭开销、筹备年货。项目竣工后,劳务公司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迟迟未支付工资。多次协商无果后,农民工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部门经审理依法作出裁决:劳务公司支付拖欠的全部工资。但裁决生效后,该劳务公司仍未履行给付义务。眼看春节临近,薪资依旧没有着落,农民工们无奈之下向永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永安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将其纳入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对该案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调取案件材料,发现江苏省某劳务公司注册地远在省外,且名下暂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直接执行面临较大阻力。

“农民工的血汗钱不能欠,春节前必须兑现。”执行法官迅速启动跨域协作与部门联动机制,一方面委托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直接调查被执行单位在当地的财产和经营情况,并与作出仲裁裁决的劳动仲裁部门深度对接,详细核查项目用工关系、工资核算依据等关键信息,确保执行依据准确无误;另一方面,执行法官通过走访农场项目发包方、查阅工程合同台账,锁定上游建设公司的付款义务线索,随即与上游公司多次沟通协调,从法律规定、社会责任、企业信誉等多维度释法明理,告知其在工程价款支付中的连带义务,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同时,执行法官积极向农民工反馈案件进展,安抚焦虑情绪,引导理性维权。经过反复沟通与耐心调解,上游公司最终同意在应付劳务公司的工程款项中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在确定资金来源后,永安法院执行局加快案款流转速度,开辟执行款发放“快速通道”,仅用3个工作日便完成款项扣划、核算、审批等全部流程。2月中旬,12名农民工代表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逐一核对工资数额、签字确认,顺利领到了拖欠已久的血汗钱。

“没想到法院能这么快帮我们要回工资,这真是最好的新年礼物。”拿到工资的农民工们激动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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