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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7:45:20

福州市全面推进涉企行政复议工作

作者:本报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薛润莹 黄喆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三有”发力优化营商环境

——福州市全面推进涉企行政复议工作

近年来,福州市司法局主动融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广、审查强度深、对抗性较弱等方面的制度优势,精准对接“企业所需”,从“有温度、有力度、有深度”发力,以复议破堵点,以法治暖企业,奋勇争先谱写护航营商新篇章。

有温度的调解

2025年7月,一家从事传统食品生产的小微企业通过行政复议与生态环境部门达成调解,将近30万元处罚决定改为不予行政处罚。这一转变得益于福州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原则,为政企双方搭建有效沟通的桥梁。

复议办案人员审查后发现:一方面,生态环境部门认定该企业存在“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在执法程序上也依法充分保障了企业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另一方面,该企业因资金困难和内部管理疏漏导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手续,但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并在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后已完成整改,属于首次违法。考虑到该案中企业因为缺乏法律意识,没有在执法程序中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整改完毕的证据材料,导致行政执法部门未能准确考虑处罚裁量,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结合首违不罚规定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组织企业和行政机关进行调解。

最终,生态环境部门综合考量企业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经营情况,同意撤销原处罚决定,改为不予行政处罚;企业亦承诺将诚信经营,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

这一案例生动展现了行政复议通过调解实现行政执法从“重处罚”向“重治理”的转变,既维护法律权威,又兼顾企业实际困难,推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2025年,福州市司法局聚焦涉企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建设,创新引入“人大监督”力量,不断提高涉企行政复议调解成功率。该局还与福州市人大城市管理行业联络站建立行政复议巡回调解机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化解了一批典型的涉企行政纠纷。办案人员为经营主体生存生计奔走的事例不胜枚举,不管是为“三小”经营主体争取轻微免罚,还是为困难企业争取分期缴纳罚款的空间,再到为企业协调补缴社保缓解赔付压力等,都充分展示了福州市以行政复议的法治温情全方位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的务实笃行。

有力度的监督

“个案纠错”是行政复议的重要制度功能。2025年以来,福州市行政复议工作紧盯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领域,对案件中发现行政执法高频易错点,做到“应纠尽纠、有错必纠”。

2023年5月,某货运公司指派一重型货车参加运输活动后,该货车因超载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某货运公司对事故负有安全生产责任并予以行政处罚。经生效判决认定,该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某货运公司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责任,第一时间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缴纳罚款,却被告知除缴纳罚款47万元外,还要缴纳“加处罚款”28万元。因担心滞纳金持续计算的经济负担,某货运公司先行缴纳了75万元。

2025年4月,该企业在法院引导下对加处部分申请行政复议。因对于经过诉讼的行政处罚对应的加处罚款履行期限起算时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条文规定,容易造成行政机关错误起算,经与管辖法院共同研判,复议办案人员认真查阅法律释义材料和相关案例,认定该案加处罚款的履行期限应当从诉讼终结后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起算,遂作出责令应急管理部门返还28万元加处罚款的行政复议决定。一纸复议决定,不仅让企业卸下经营负担,更让当事人感受到行政复议应有的严谨与公正。

在个案纠错的基础上,福州市健全行政复议“纠错+整改+规范”全链条监督机制,针对个案中发现的行业性、普遍性问题,2025年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72份,帮助行政机关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全面促进行政执法系统性规范。

有深度的服务

法治营商,服务先行,福州市行政复议并未止步于“一纸决定”。2025年6月,福州市司法局走进福建省浙江商会,开启了“行政复议进园区、进企业”活动的第一站。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与企业代表围坐一堂,化身“法治体检员”,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解答法律疑问,为企业在经营中可能遇到的政策风险与法律盲区进行预防性诊断。这次面对面交流,意在让行政复议服务从争议发生后的“终端解决”,主动向前延伸至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前端护航”。

2025年8月,福州市司法局在金山工业园区等企业聚集区设立的首批“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进一步落实置前服务,将便捷的咨询与申请行政复议渠道铺设到企业“厂门口”,让法治服务触手可及。参与活动的企业负责人表示:“复议工作人员在进园区、进企业之前就详细了解了园区的营商环境和我们企业的基本情况,真正做到为企业‘问诊把脉’,切实帮助企业扫除‘法律盲区’。”

同时,福州市司法局创新“司法+效能”,积极推动两级法院、司法局、效能办、营商办深度联动,以数字化营商环境监测为抓手,以健全行政应诉机制为突破口,打好动态管理、督促纠正、跟踪问效“组合拳”,为福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2025年,福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首次实现100%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出庭发声、参与争议化解成为工作常态;狠抓行政机关清账工作,行政机关执行案件首次实现100%自动履行,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府院跨域联动共治,行政纠纷化解“数率”双升,带动全市行政诉讼败诉率首次下降至8%以内。这组数据背后,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工作的成绩体现,也是经营主体对行政复议制度的信任展现,更是行政复议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呈现。

下一步,福州市将持续深化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推动行政复议从“定分止争”向“促治增效”全面升级,为各类经营主体安心经营、创新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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