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3-06 14:55:06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以检之力守护“她”权益

作者: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陈欣 宋璟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年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要求,以系统性思维构建妇女权益立体化保护格局,通过会签协作机制、综合协作履职等方式,依法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身体权、健康权等,切实将检察之力融入妇女权益保障全过程。

为“她”守护 依法维权帮扶

人身安全是妇女权益保障的核心基石。鼓楼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各类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同时注重司法温度与办案质效并重,通过“严惩+帮扶”双向发力,为受害妇女撑起“保护伞”。

2024年,该院办理的一起强奸案件中,原证据指向明确,但被害人却突然推翻原有陈述,自称系“诬告”。鼓楼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承办检察官立即引导侦查机关通过搜查住所、调取公共视频、轨迹比对等方式,构建完整证据链,最终立案监督妨害作证犯罪2件4人,有力捍卫司法权威。2025年11月,该案入选福州市检察机关惩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打击犯罪是“硬支撑”,温情帮扶则是“软关怀”。针对受害妇女可能面临的心理创伤、生活困境,鼓楼区检察院整合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多元资源,为其提供全流程关爱支持。

在此前的一起诈骗案件中,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访调查,针对女性被害人孙某因案导致生活及工作困难的问题,帮助她提出司法救助请求及提供清单式指导,围绕核心审查要件逐项梳理,将司法关怀融入每一个操作细节。

2025年12月,经全面审慎审查,司法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位,解决了孙某的燃眉之急,让司法关怀从“案内”延伸到“案外”。

为“她”维权 规范就业环境

“感谢检察官帮忙,我们的工资终于要回来了!”不久前,从事保洁工作的张阿姨拿着判决书,激动地向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道谢。

2025年3月,张阿姨与15名工友被某劳务公司拖欠工资4万余元,多次讨要无果后,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求助。

接到诉求后,鼓楼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快速响应,实地走访工作场所,通过用工记录、资金流水双向核查,精准核定欠薪金额。因劳资双方分歧较大、协商未果,考虑到务工人员年龄偏大、取证困难,检察官主动协助梳理诉讼流程、固定关键证据,并依法制发《支持起诉书》。最终,法院一审全额支持诉求,16名女性务工人员顺利追回欠薪。

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治理,鼓楼区检察院依托刑事案件线索,在全省率先开展妇女职场权益保障专项监督,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用人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与规范管理,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优秀事例。

此外,该院还通过检察建议推动母婴室、月子中心规范运营,切实解决女性育龄职工育儿后顾之忧,相关做法被新华社等主流媒体报道推广。

为“她”除害 筑牢健康防线

守护女性健康权益,既要严惩危害健康的犯罪行为,也要从源头上规范相关行业秩序。鼓楼区检察院在办理涉女性健康类案件时,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思路,将个案办理与行业治理有机结合。

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张某某在明知所进货的减肥胶囊既没有审批手续,又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西布曲明成分情况下,仍向不特定的消费者销售该款减肥胶囊,累计销售额达7万余元,更导致谢某某、邹某某等多名女性消费者出现头晕、呕吐、反胃等不良反应。

鼓楼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这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中,同步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并根据省检察院与省消费者委员会的相关协作机制规定,同步移送该案公益诉讼线索。

检察官与省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通过共同会商,认为张某某应依法承担召回商品、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同时通过公开听证会,确定由鼓楼区检察院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制度,确保赔偿金有效用于赔偿损失、开展食药安全宣传等工作,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类似的治理思路也延伸到医疗健康领域。针对辖区部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规储藏、流通、销售及注射进口HPV九价疫苗的问题,鼓楼区检察院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医疗机构管理漏洞,向涉案医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在检察建议推动下,相关医院全面开展执业监督检查,约谈医护人员800余人次,并邀请检察官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培训8场。同时,检察机关还联合医院组织HPV九价疫苗科普宣传,引导女性群体增强防范意识、规范接种,从源头上筑牢健康防线。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