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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一名男子酒后高空抛物,被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25年10月的一天深夜,醉酒后的郑某在其居住的高层住宅内,先后将被子、全身镜等物品从距离地面约60米高的窗户抛下,尽管没伤到人,但造成同小区几名业主家的玻璃部分损坏。案发后,郑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郑某家属积极代为修复受损物品,并诚恳向业主道歉,取得谅解。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明知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公共秩序,仍故意实施抛物行为,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刑事责任。综合该案的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性及被告具有的量刑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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