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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经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23年2月初,陈某因其承包的山场高压输电线路下方的林木存在安全隐患,在未取得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雇请苏某(已判刑)在该山场砍伐林木,并将砍伐下来的木材运至木材加工厂出售。经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被砍伐林木立木蓄积已达刑事追诉标准,且数量较大,造成森林资源破坏。 案件办理中,新罗区检察院同步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审查,督促陈某履行生态修复责任。2025年5月,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陈某缴纳生态恢复履约保证金8万余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赔偿金3万余元。陈某表示,误以为砍伐自己承包的林木不违法,对此深感懊悔。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陈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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