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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6:17:40

法治春风进校园 检校同心护成长

作者:本报记者 陈钦祥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春风送暖,书香启序。为深入开展福州市检察机关“检护茉莉”专项行动,近日,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严格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先后走进长乐华侨中学、梅花中学、长乐第六中学、湖南中心小学等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活动中,长乐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祥走进长乐华侨中学,在校方带领下参观校园,详细了解学校法治教育开展情况,并就深化检校联动、共建平安校园进行交流。双方紧密结合中学生身心特点和校园安全实际,就进一步深化检校合作达成共识,并一致认为应推动法治教育深度融入日常教学,推动学校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现以法正行、以德润心。

在长乐梅花中学,长乐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凌从校领导手中郑重接过法治副校长聘书。叶凌表示,这份聘书承载的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常态化、制度化的责任担当。随后,长乐区检察院检察官与校领导班子、教师代表开展座谈交流,双方围绕校园安全管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等深入交流,并就检校共建达成多项共识。同时,该院干警彭宣淇为梅花中学七年级、八年级150余名中学生作防治校园欺凌主题法治讲座,并发放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及自护手册。

在长乐第六中学,长乐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林飞与校领导开展座谈交流,双方围绕学校法治建设体系完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家校社协同法治教育等核心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并就深化检校合作、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达成共识,进一步凝聚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合力。

同时,该院干警刘嘉裕为长乐六中八年级全体学生带去法治教育课,系统讲解未成年人保护“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以及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干预、严重不良行为矫治、违法犯罪惩处帮教的全链条法律规定。

从起侮辱性外号到恶意孤立,从网络嘲讽到现实造谣……在湖南中心小学,长乐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陈艳妮结合典型案例,通过互动问答、情景模拟等形式,详细讲解语言暴力的表现形式、严重危害与法律责任,引导学生认清语言暴力的危害,学会尊重他人、友善相处,鼓励学生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共同营造文明、平安、友爱的校园氛围。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是长乐区检察院延伸司法职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的生动实践。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常态化、制度化、品牌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讲内容、拓展普法覆盖面,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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