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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4:30:45

“福”的朴素真义——访福建省“福”文化工作专家库专家方庆云

作者:本报记者 王思琦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记者拜访了著名福文化专家、福建省“福”文化工作专家库专家方庆云老先生。走进他的工作室,仿佛进入一座“福”文化的宝库——墙上挂满各式“福”字,案头堆叠着有关“福”的文创作品,墨香氤氲间,一幅新作静置其间:一个硕大的“福”字铺陈纸上,“法治”二字巧妙嵌入其中,三字融为一体,形神兼备。这是年逾九旬的方庆云最新力作《福・法治》,他以书画家敏锐的笔触和一位老行政工作者、慈善事业践行者对社会治理的深刻洞察,在传统“福”文化与现代法治文化之间,架起一座坚实的桥梁。

方庆云与“福”结缘,要从少年时说起。他11岁入私塾,每到春节,家家户户贴红福字,邻里互道“五福临门”,那份藏在笔墨里的暖意,在他心中生了根。后来他走上行政岗位,曾任福州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1996年离休后,他转身投入“福”文化研究,一走便是30年。他提出“国家福、社会福、人民福”的核心理念,用一句“多做好事多得福”,道尽“福”文化的朴素真义。“笔墨当随时代,而时代的真谛,终要落在百姓的平安幸福里。”这是方庆云在创作手记中写下的话语,也是他深耕“福”文化研究的核心准则。

方庆云的“福”文化创作,从不拘泥于传统。早在上世纪90年代,其代表作《福中寿》便获得国家专利——他将寿桃、祥云融入“福”字造型,中心嵌入“寿”字,寓意“福寿双全、家国安康”。他历时多年创作的6米长卷《人生到处都有福》,书写近50种字体的“福”字,涵盖乡村振兴、家庭和睦、文化传承,卷末“共产党为民造福,社会主义更加幸福”的点题之笔,道出了“福”文化的时代深意。

2006年担任福州市慈善总会会长期间,方庆云在助孤、助老、助残、助学等救助活动中,接触到许多特殊困难群体——有因子女违法犯罪入狱而独守空巢的老人,有因父母身陷囹圄而孤苦无依的孩子。正是这些基层实践,让他深入思考法治与“福”的内在关联。谈及对违法犯罪人员困难家庭的救助,他表示:“慈善的爱是大爱,很多违法之人是因不懂爱、不考虑他人,做出错事。因此我们要以爱传爱、感化教育,为困难家庭提供帮助,以行动为民造福,让他们懂得为民造福。”这番话,道出了他对法治与人文关怀相融合的思考。

在方庆云看来,凡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满足人们精神和物质生活需要,就是福。“‘福’文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需要各行各业共同努力,为人民造福。”他说,福的主体是人民,成果由人民创造,也由人民共享。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解,方庆云对法治工作有着格外的期待。

那么,“福”与“法治”究竟如何相通?“法治工作做的每一件事,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让百姓过得好。群众脸上有笑容,心里有安全感,这就是最大的福。”方庆云表示。不仅如此,他在《人民心中的福》一文中曾写道:“党为人民谋幸福,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为个人、为集体、为国家,撸起袖子加油干,创造幸福生活。”他在慈善工作中秉持“救危助急,济困扶贫”的宗旨,多次坦言:“我虽然退休了,但共产党员的本色不能褪;多做些有益于国家、有益于人民的事业,是我应尽的义务。”他的《福・法治》正是将这份初心化作笔墨。

作品中,“福”字为主体,笔画舒展圆润,如春风拂面;“法治”二字嵌入其中,笔画方正刚健,似铁骨铮铮。谈及创作,方庆云缓缓道来:“外部的笔画看上去似人,是圆满、是幸福;内部的法治,应有法治的刚正不阿。我们应依法谋福、依法造福、依法得福、依法享福,福内有法治,法治亦造福。”

“福”是八闽大地的文化基因,法治是万家灯火的基石。我们相信,在这位九旬长者的感召下,会有更多人从福文化中汲取养分,把“为民造福”刻在心里、落在行中,用法治的温度守护八闽大地的人间烟火、岁岁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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