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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4:47:33

新建台阶起冲突 邻里互殴均担责

作者:​徐林煌 李喜丽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漳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邻里矛盾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涉事双方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前,赵某父亲在自家房屋后门新建一台阶,邻居王某认为该台阶占用自家土地,便将台阶敲坏。赵某得知后怒火中烧,手持镰刀追砍王某,王某躲避时摔倒,赵某镰刀损坏。随后,赵某回家拿铁棍和斧头,王某则拿了锄头,双方在王某家门口的公路边再次发生斗殴,后被他人拉开。

事发后,王某报警,其因右边肩膀受伤住院治疗38天。赵某因此被行政拘留6日并罚款200元,王某则被罚款400元。因赔偿事宜协商无果,2025年10月,王某将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双方因台阶纠纷未能理性处理,均存在过错,结合纠纷起因、过错程度及损害后果,酌定赵某承担60%的责任、王某自行承担4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赵某应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合计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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