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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5:16:20

私教课程要解约 退费金额起纷争

作者: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林晓晴 林怡佳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

2025年8月,黄女士为满足健身需求与某健身公司签订《健身房私教协议》,支付5000元购买25节私教课程,商家同时赠送25张场地使用次卡,合同约定私教次卡使用期限至2025年11月5日。协议签订后,黄女士共使用2节常规私教课、2节赠送私教课,另单独使用3次场地次卡。

2025年10月,黄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协议并索要剩余费用,健身公司虽同意解除合同,但双方就退费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多次协商无果,黄女士将该健身公司起诉至福清法院,要求其退还相应课程费用。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解除后,黄女士有权要求健身公司退还未消费部分的服务费用,但其并非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解除合同,已构成违约。鉴于健身公司确实存在经营成本,综合考虑其预期利益以及系因黄女士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等因素,依据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福清法院酌定健身公司在应退还款项中扣减总价金额的10%,以补偿其经营损失。

法官提醒:

预付式消费存在一定风险。消费者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务必仔细阅读服务内容、使用期限、退课退费、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约定及时消费,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约,应优先与商家协商转让、延期或合理退费方案,避免盲目单方解约导致自身承担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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