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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男子因生活拮据,多次偷渡到境外务工。近日,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漳平市人民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经查,2023年2月,宋某某因经济拮据,产生出境务工的念头。同年4月,宋某某从厦门出发,乘坐飞机、动车和私家车到云南边境地区,在“蛇头”带领下,爬山偷渡至老挝。2025年8月,宋某某在“蛇头”带领下通过相同方式偷渡回国。同年10月,宋某某因经济压力大,又萌生偷渡出境的念头,在曾某某的邀请下,他打算偷渡到柬埔寨务工。不料,在乘坐私家车到广西南宁时,被当地警方查获。 漳平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宋某某多次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已触犯偷越国(边)境罪,遂以偷越国(边)境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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