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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小老鼠上灶台,偷油吃下不来”经典童谣在现实中上演,屡盗柴油的“老鼠”终逃不出恢恢法网。近日,经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25年9月27日至11月3日,陈某驾驶货车先后在龙岩市永定区洪山镇、湖坑镇、古竹乡等地的采石场、停车场、沙场等场所,用自带的塑料软管抽取6辆货车、4辆铲车油箱内的柴油。经核实,陈某共实施5次盗窃行为(其中1次失败),共盗窃600升车用0号柴油。2025年11月3日,陈某被民警抓获。经龙岩市永定区价格认定中心认定,陈某盗窃的柴油在价格认定基准日的价格为4005元。到案后,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同时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 今年3月10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永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永定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该院遂以涉嫌盗窃罪对陈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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