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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以“先行调解+当场履行”方式化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 2023年期间,赵某、王某、张某3人多次为孙某提供运输服务。经结算,孙某尚欠3人运输费用4万余元,但孙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支付欠款,3人无奈向宁化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开展先行调解,立足案件事实,精准把握双方诉求。在孙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拒绝支付时,法官对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分析利弊,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孙某当场向赵某、王某、张某3人支付全部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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