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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漳平法院调解一起“内开门改外开门”的相邻纠纷案,以司法温情化解邻里矛盾,守护群众安居环境。 戴某与何某系某小区邻居,两户房门紧邻成90度角,房门原本规划设计均为内开门。何某装修时,将内开门改为外开门。戴某发现后,以邻居何某将入户门内开改外开影响其通行安全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何某排除通行妨碍。 今年1月,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邻里纠纷“一纸判决易,握手言和难”,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深入现场进行实地勘验。 经核查,双方共用一条宽120厘米的通道,戴某房屋靠内侧,出入需经过何某门口,而何某90厘米宽的入户门开启时,通道仅余30厘米,确实给戴某日常通行及突发情况逃生带来安全隐患。 查明事实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结合相关判例向何某阐释法律规定,明确业主不得擅自改变入户门规划开启方向、转嫁安全风险;另一方面从情理与“睦邻”传统文化出发,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何某将入户门恢复内开,戴某自愿给予其适当经济补偿,弥补改门损失。至此,这起邻里“门”怨圆满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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