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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你们发给我的开庭传票和判决书等都被我爸代签了,我根本不知道我的车撞了人。”近日,被执行人小康因银行账户被冻结,主动联系大田法院请求与申请人沟通协调还款事宜,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快速、顺利执结。 2024年底,老康驾驶儿子小康名下的小车,在村道路段倒车时未确认安全,碰剐行人杜某致其受伤。事故发生后,老康心存侥幸,不仅未主动向儿子小康告知事故实情,还在杜某向法院起诉自己与小康后,代签法院寄去的各种文书,但未将案件情况告知小康,导致小康对该起交通事故及被起诉事宜一无所知。 经大田法院判决,老康应赔偿杜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87352.23元,小康作为车主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即70070.5元内对上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老康、小康未履行,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因无法联系到小康,法院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查询,并冻结了小康的银行账户。直到发现账户被冻结,小康联系法院才得知其父亲驾驶其名下的小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于是主动要求法院主持双方调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对事故发生后老康的已付款项进行确认,杜某亦主动减少部分款项。最终,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小康当日便一次性付清全部赔偿款项60000元,该案顺利执结,双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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