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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知道错了,那一下冲动,差点毁了自己,也差点毁了一个家。”近日,一名男子专程来到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将一面题有“履职尽责显担当 公正司法护民生”字样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然而几个月前,他还因酒后的一次冲动,面临着刑事追责的严重后果…… 他叫阿强(化名),原是一名物业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曾因琐事与业主林先生发生矛盾,后来被公司辞退。他觉得自己“饭碗”被砸跟林先生脱不了干系,心里慢慢埋下了一颗怨恨的种子。 案发当晚,阿强独自借酒消愁,不知不觉又晃回了曾经工作过的小区。恰在此时,他看见林先生停在一旁的宾利轿车。酒劲翻涌下,他掏出随身带着的钥匙,绕着车身划了一圈深深的痕迹。经鉴定,这辆宾利轿车直接损失达3万余元。阿强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案子被移送到长乐区检察院,摆在承办检察官面前的,并不仅仅是“划车”这个简单的犯罪事实。讯问中,检察官一点点挖出了案件背后的故事——阿强的父母年过七旬,常年患病吃药,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妻子在家照顾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还患有轻微孤独症,需要格外细心陪伴。一家六口的开销,全靠阿强白天上班、晚上兼职当保安支撑着。 这次酒后冲动,让阿强掏空了全部积蓄赔偿那3万多元。可更让他害怕的是,一旦自己被判刑,这个本就摇摇欲坠的家可能真的塌了。 为此,检察官一方面严肃地告诉阿强,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必须依法承担相应后果;另一方面,拨通林先生的电话,在向他反馈案件办理进展的同时,也介绍了阿强主动认罪认罚的态度和家庭的实际困难,耐心听取他的意见,就案件处理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予以释明……在一次次耐心沟通中,林先生的态度渐渐松动,表示同意给阿强一个机会。 一边是倾其所有赔偿、真心悔过的阿强;一边是愿意谅解、同意从宽处理的林先生。事情到了这里,有了转机。 经全面审查,长乐区检察院认为阿强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其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已全额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关系得到有效修复,遂依法对阿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阿强不必被判刑,可以重返社会,继续用双手撑起那个六口之家。 “感谢检察院,感谢检察官,是你们让我有了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遇事三思,再难也不走歪路。”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阿强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与后知后觉的悔意。 检察官说法: 相对不起诉又称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但这绝不等于“没事了”。该案中,阿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他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掏空积蓄的代价,也承受了深刻的教训。法律的宽宥从来不是施舍,而是建立在他真心悔过、全力补救、修复被自己撕裂的社会关系这个前提之上。 酒精从来不是违法犯罪的“免责牌”,任何借着酒劲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一时的冲动,划伤的不仅是他人的财物,更是自己的人生。遇事先冷静,三思而后行,千万别让一次“划”不来的冲动,毁掉原本可以好好过的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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