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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社矫人员无力缴纳罚金,近日,明溪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执行原则,执结该起罚金案件。 被执行人小王因诈骗罪被判处罚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正值其社区矫正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小王催缴罚金,小王承诺会尽快缴纳,但数次约定均未兑现。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渠道了解小王的日常行踪和经济状况,获知其在一家工厂务工,便前往该工厂实地走访。到厂后,法官查明小王并非正式聘用的工人,而是以学徒身份在岗学习,每月仅领取基本生活费,扣除必要生活开支后,确无剩余资金可供缴纳罚金。至此,案件表面上看已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 本着实质化解矛盾,为被执行人寻找出路的原则,执行法官与工厂老板进行沟通,详细说明小王的案件性质、判决情况以及当前面临的实际经济困难,同时客观转述小王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和认错态度。工厂老板在充分了解小王的情况后,坦言小王在厂期间学习技术认真踏实,只要其能坚持走正途,未来仍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表示愿意垫付全部罚金。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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