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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5:15:09

劳务受伤起纷争 多轮协商促赔偿

作者:本报讯 (记者 吴予曈 通讯员 郭梦婷 张芊芊)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明溪县人民法院盖洋法庭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25年,刘某某在某公司务工,主要负责操作机器拼接木板工作。某日,刘某某在车间操作切割机过程中,不慎切到右手食指导致受伤。刘某某住院手术治疗后,向明溪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但因不符合受理条件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后刘某某向某公司索赔未果,遂诉至明溪法院盖洋法庭。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卷宗,对案情进行详细梳理。考虑到该案案情并不复杂,标的额也不大,且涉及民生,为高效化解纠纷,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某公司承认事故属实,称其前期已支付刘某某医疗费用,刘某某主张的赔偿金额偏高,希望协商解决。对此,法官一方面向刘某某释明关于各种赔偿费用的法律规定,引导其将诉讼请求合理化;另一方面,向某公司释明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责任认定规定。

经过多轮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某公司一次性向刘某某支付赔偿款1万余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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