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 经查,2023年4月至2024年6月间,被告人何某两次出境,后经他人介绍,入驻境外诈骗窝点参与犯罪活动。何某依托网络社交平台,通过聊天搭讪博取受害人信任,以虚拟货币投资为诱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时长累计超30日,社会危害大。今年2月,何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龙海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实施犯罪,涉案时长超过30日,属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该院综合其犯罪事实、行为性质、社会危害性,以及自首、认罪悔罪等法定量刑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