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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万元,75万元!”近日,随着司法拍卖平台上的数字最终定格,两套房产落槌成交。可政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办公桌上的电话骤然响起——被执行人张某提出异议,眼看就要办结的案子又悬了起来。 数月前,张某以其名下房产为朋友约400万元债务提供担保。因作为实际借款人的朋友无力偿还债务,政和法院依法查封了张某名下位于厦门的两套房产,评估显示两套房产合计价值370余万元。 政和法院依法启动房产处置程序,将两套房产挂网拍卖,却遭遇流拍。原来,其中一处房产被长期租用为经营公寓式酒店,另一处房产也有短期租户。竞拍者顾虑重重:“房子买下来,租约要怎么衔接?如果要求腾空,对方拒绝怎么办?”种种担忧之下,无人敢轻易出手。 依照法律规定,首次流拍后须在30日内再次拍卖,留给法院筹备的时间十分有限。为此,法官第一时间约谈了现有租户,面对面讲清“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打消他们的顾虑。一番用心沟通后,租户们表示,如若拍卖成功,愿意配合买受人办理租赁手续变更。各项准备就绪,法官及时启动第二次挂网拍卖。这一次,竞买人分别以185万元、75万元的价格,将两套心仪房产一举拿下。 成交本该皆大欢喜,谁料风波再起。张某认为评估公司未将其房产装修价值评估进去,以“评估价值过低”为由提出异议。经法官与评估公司核实确认,该份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已包含装修部分,只不过未在评估报告中详细说明。后评估公司虽然及时出具情况说明,但张某仍揪住评估报告未写明装修的问题不放,要求补偿其损失,否则拒不配合办理后续手续。 鉴于此,买受人担心拍下的房产在后续环节再生枝节,同时申请执行人又盼着案款早日落袋,当事三方各有各的主张。此时若僵持不下,好不容易推进的拍卖程序可能陷入停滞,甚至又令案件办理退回原点。 面对复杂的利益纠葛,法官再次扛起了化解矛盾的责任。他逐一约谈三方,既向买受人讲明法律规定,让其吃下“定心丸”,又帮张某算清“经济账”。 起初,张某坚持认为评估报告未写明装修价值导致自己吃亏,要求额外补偿。法官耐心解释评估报告已包含装修部分,同时指出如果继续拖延,不仅利息持续累积,还会产生额外的资产处置成本。经过反复沟通,张某的态度逐渐松动。另一边,买受人也表达了愿意适当让步的诚意。最终,买受人同意将房产租期的部分租金支付给张某,张某则同意将房产内家具一并转让给买受人。双方各让一步,矛盾顺利化解,拍卖结果得以保住。 除此之外,针对一方想继续出租、另一方愿意续租的情况,法官又当起牵线人。在他的协调沟通下,一租户与买受人当场办理了租赁合同转接手续;另一租户也明确表示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续租,双方在法官组织下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 如今,两套房产顺利过户。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兑现,被执行人的资产得以妥善处置,买受人捧着产权证满心欢喜。一场拉锯战,最终画上了三方都满意的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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